109學年校內國語文競賽辦法
新北市汐止區東山國小109學年度校內語文競賽實施計畫
壹、目的:為鼓勵各班加強語文教育,提昇語文研究及學習興趣,以其蔚為風氣,而收弘揚文化績效,特舉辦本競賽。
貳、參加年級:本校一 ~ 六年級學生。
參、參加人數:各組比賽每班報名一至三名。
肆、競賽內容:
★動態組:競賽地點均為圖書室
一、說故事 (一~三年級組 )/ 國語演說比賽 (四~六年級組)
(一)競賽日期:
一~三年級組 |
3月2日(二) 09:20~10:20 |
四~六年級組 |
3月2日(二) 10:30~11:30 |
(二)競賽題目:一~三年級組 – 可自行選擇 4 分鐘內的故事
四~六年級組:1.閱讀樂趣多 2.夢想中的校園 3.運動身體好
(三個題目擬稿,當天抽題決定演說題目)
(三)競賽原則:
1.參賽者以籤號決定出場先後次序。
2.演說時間以三至四分鐘為限,三分鐘響鈴1聲,四分鐘響鈴2聲,即強制下台。
3.說故事比賽前先進行競賽規則說明,接著直接比賽;國語演說在第一號競賽員抽題前10分鐘進行競賽規則說明。
4.高年級組題目於競賽員登臺前10分鐘,當場親手抽定題目。
5.聞呼號應即席登臺演講,將所抽題目紙或背稿紙交給評判委員後上臺,開口講話開始計時,如聞呼號3次未出場開始進行演說者,即以棄權論。
(四)評分標準:
1.語音(發音、語調、語氣)占百分之45。
2.內容(見解、結構、詞彙)占百分之45。
3.台風(儀容、態度、表情)占百分之10。
4.時間不足或超過每半分鐘均扣總分1分,未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。
二、客家語朗讀 /閩南語朗讀 比賽 (參加對象:3-6年級學生)
(一)客語競賽日期:3月5日(五) 14:00~14:50
閩南語競賽日期:3月4日(四) 08:30~09:20
(二)客語競賽題目:請自行上東山國小網站下載文章及聲音檔(自選一篇為題本)
題目為:1. 落雨時節 2. 好心有好報 3. 吾阿姆
閩南語競賽題目:請自行上東山國小網站下載文章及聲音檔(自選一篇為題本)
題目為:1.磅米芳 2.錢筒仔 3.快樂的兒童節
(三)競賽原則:
1.參賽者以籤號決定出場先後次序。
2.朗讀時間以3分鐘為限,會提前兩號叫號做準備,台下準備時間6分鐘,可在題本上註記書寫,之後上台朗讀3分鐘,時間到按鈴後立即下台。
(四)評分標準:
1.語音(發音、聲調)占百分之50。
2.聲情(語調、語氣、語情)占百分之40。
3.台風(儀容、態度、表情)占百分之10。
★靜態組: 競賽地點均為圖書室/2樓多功能教室
一、國語字音字形比賽 (參加對象:3-6年級學生)
(一)競賽日期:3月4日(四)8:10~8:20。
(二)競賽題目:各組均為200字(字音100字、字形100字)。
(三)競賽規則及評分標準:
1.限用藍、黑色原子筆書寫,塗改不計分,不可用鉛筆,請視需要自行準備墊板。
2.比賽時間10分鐘,字體請書寫工整,國字、注音按字計分。
3.字音以教育部 88 年 3 月 31 日台(88)語字第 88034600 號函公布之
「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」為準。字形以教育部所公布「常用標準國字字體」之字形為準。
二、作文比賽 (參加對象:3-6年級學生)
(一)競賽日期:3月5日(五)10:20~11:50(90分鐘)。
(二)競賽題目:各組題目均當場公布。
(三)競賽原則:限用藍、黑色原子筆書寫(可使用立可帶塗改),試卷上不得書寫姓名(書寫姓名者不計分),不可帶字典,時間以90分鐘為限,自行準備墊板。
(四)評分標準:
1.內容與結構:占百分之 50。
2.邏輯與修辭:占百分之 40。
3.書法與標點:占百分之 10。
伍、獎勵辦法:
- 錄取各組成績前三名(優勝人次可視情況由評判老師增減人數),並由學校頒發獎狀、獎品,以茲鼓勵。
(二)各年級競賽第一名的選手,將邀請學生於朝會時間發表演說、朗讀內容。
陸、本辦法經呈校長核准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